滿洲里市食藥工商局對食品攤販和小餐飲實行備案管理滿洲里
中國·滿洲里
/ / 2016-12-21 16:52
為了加強食品攤販和小餐飲監管,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安全,根據內蒙古自治區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辦公室文件關于印發《內蒙古自治區食品攤販和小餐飲備案管理辦法(試行)》(內食藥監食辦餐管〔2016〕33號)(以下簡稱區局《備案管理辦法》),滿洲里市食藥工商局對食品攤販和小餐飲實行備案管理。
為了更好的完成食品攤販和小餐飲的備案管理,滿洲里市食藥工商局制定了對食品攤販和小餐飲實行備案管理的規定,指導全市食品攤販和小餐飲備案監管工作。
食品攤販和小餐飲備案實行一戶一備案原則,備案應當取得個體工商營業執照。備案程序嚴格按照自治區工商局《備案管理辦法》規定執行,由食藥工商局監管人員到攤位現場采集攤販的身份證件、健康證明、食品來源等監管信息,并辦理備案手續。食品經營備案證有效期為1年。備案監管檔案,實行一戶一檔,包括《食品攤販和小餐飲備案條件審查表》、《食品攤販和小餐飲詳細信息情況表》、食品攤販和小餐飲經營者簽署承諾書、食品攤販和小餐飲備案臺賬等材料。
截止到2016年12月6日,食藥工商局已經下發小餐飲許可證220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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