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古文的書法藝術錫林郭勒盟
公元1204年,成吉思汗聘請奈曼部落的文人為其子弟和臣僚們教授回紇式蒙古文字,從此蒙古族開始有了統一的文字歷史。蒙古族在借用回紇字母拼寫蒙古文的過程中,經過不斷改進和完善,形成了屬于自己的回紇式蒙古文字,距今已有800多年的歷史。
世界上唯一將古老文字作為藝術的是中國,這門藝術叫書法,成為中國十大國粹之一。蒙古文書法與歷史悠久的漢文書法相比,尚屬一門年輕的藝術。然而它從誕生時起,就形成了使用軟筆(毛筆)、硬筆(竹筆、羽翎、骨簽)書寫的蒙古文書法藝術。這一點,足以從成吉思汗時代到元、明、清及中華民國歷代流傳下來的《成吉思汗石書》《釋迦院碑記》《甘珠爾經》等手抄品、木板或石刻印刷品、碑刻、印鑒、牌匾等文化遺產和歷史遺跡中得到充分印證。蒙古文字是世界上獨一無二的偉大創舉,是一種豎式拼音結構的象形文字,猶如蒙古人騎馬行走一般,不僅字母騎字母才能組成字詞的豎式結構、字形修長、線條均勻、千姿百態、變化莫測、充滿律動,而且線條收放合度,形態自如,形成和諧統一的整體,宛如精美的圖案畫。在世界上眾多民族和國家的拼音文字中,唯獨蒙古民族的傳統文字具備了產生書法藝術的特殊天賦條件,其獨特的象形結構,經過藝術構思、巧妙布局、書寫得體,便會產生渾然天成、洗練含蓄的美感,產生出言有盡而意無窮的藝術感染力。
任何藝術都隨著時代的變化而發展變化,蒙文書法也不例外。從最初的回紇蒙古族文楷書發展為近代的蒙古文楷書,在此基礎上產生了行書、草書、挺胸書、騰躍書、篆書等書體,現在又出現了方隸書、搖擺書、象形書等新的書體,這些發展符合蒙文書法本身的邏輯規律。在農耕與游牧文明長期交融的過程中,蒙古文書法藝術自然而然地受到了漢文書法和繪畫藝術的影響,從而使蒙古文書法在造型手法及表現形式上形成了審美范疇的共同特征。
蒙古文書法藝術作為蒙古民族深厚博大的傳統文化藝術組成部分,在新中國成立后才步入了興旺發展的道路。從20世紀五六十年代始,蒙古語授課的小學到初中,普遍都把蒙古文書法藝術教學納入課程,將以往那種民間師徒傳授這門技藝的方式,歷史性地改變為學校教育內容,這為培養蒙古文書法藝術愛好者和人才創造了條件,也為其普及繁榮奠定了基礎。1986年,在北京民族文化宮舉辦的全國首屆民族大家庭書法、美術、攝影展中,滿都麥的蒙文行書“金鷹”脫穎而出,這是有史以來蒙古文書法作品首次獲得國家級獎項,并被國家文博館收藏。這對弘揚民族優秀傳統文化,促進民族語言文字交流和民族書法藝術的發展,起到了積極的作用。
近年來,群眾性的蒙古文書法藝術活動蓬勃興起,蒙古文書法藝術創作隊伍不斷壯大。從書法藝術字體來看,中年作者多以莊重典雅的楷書和嚴謹古樸的大小篆體為主,青年作者多為行、草、騰、挺胸、方隸等體字的作品。其中較有功力的蒙文書法家,在繼承蒙古文書法傳統藝術手法的基礎上,改革探索出了搖擺書、象形書等創新字體,并大膽突破傳統習慣,采用濃、淡墨結合或淡墨書寫的作品,在體裁和藝術內涵方面更加充實豐富,表現手法與技巧更為細膩和多樣化,給人以別具一格和耳目一新的感覺。
蒙古文書法于2014年被列入國家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性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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