鹽價放開后會出現“天價鹽”嗎?滿洲里
2017年1月1日《鹽業體制改革方案》開始正式施行,全面放開了食鹽出廠、批發和零售價格,由企業根據生產成本、食鹽品質、市場供求狀況等因素自主確定。鹽價放開后會不會出現“天價鹽”呢?各類商品流通企業都能從事食鹽批發嗎?政府將采取什么措施保障食鹽市場和食鹽價格的基本穩定?本報記者就一系列社會關心的民生問題采訪了滿洲里市鹽務管理局的相關負責人。
當記者談到“食鹽價格放開后,政府將采取什么措施保障食鹽市場和食鹽價格基本穩定”時,市鹽務管理局負責人表示,鹽業體制改革不等于放開專營,鹽改是在堅持食鹽專營制度基礎上推進供給側結構性改革。《鹽業體制改革方案》規定,以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批發企業為基數,不再核準新增食鹽定點生產企業、不再核準新增食鹽批發企業。雖然鹽價放開了,但在特殊情況下相關職能部門可依法采取價格干預或其他緊急措施,防止普通食鹽價格異常波動,因此群眾不必擔心會出現“天價鹽”。
當記者問及“各類商品流通企業能否從事食鹽批發”時,市鹽務管理局負責人表示,保持現有專業化食鹽監管體制不變。記者問及“如何加強對食鹽質量安全的有效監管”時,市鹽務管理局負責人表示,由鹽業主管機構依法負責食鹽管理與監督。對食鹽質量安全的監管只會加強,不會削弱。任何未取得食鹽定點生產許可證、食鹽批發許可證的單位、個人,從事食鹽生產、批發業務的均屬無證違法經營。對非法生產、經營食鹽,將依法給予重罰。
同時,市鹽務管理局負責人希望我市各商戶要正確理解鹽業改革政策,避免違法經營食鹽。堅持批發專營制度,以現有食鹽定點生產企業和食鹽批發企業為基數,不再核準新增食鹽批發企業,其他各類商品流通企業不得從事食鹽批發。此外,食品零售大戶、食品批發大戶、大的食品加工用鹽單位都不具有或申領食鹽批發許可證的資質。有關企業名單已經由工信部、發改委公布,名單外的企業不能申請領取食鹽批發許可證。
商店只能從有食鹽批發許可證的企業購進食鹽,并且只能用于本店的零售;堅持由持有食鹽批發許可證的企業直接批發食鹽,不允許其委托未持有食鹽批發許可證的企業、經營商代理銷售食鹽行為。
為保證群眾的食鹽安全,全市鹽業主管機構執法人員將在全市范圍內開展巡回檢查。市鹽務管理局負責人提醒消費者要從正規渠道購買食鹽,避免上當受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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