包頭市通報五起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典型案例要聞
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專項治理工作開展以來,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加大力度、從嚴從快,重拳打擊了侵害群眾利益不正之風和腐敗問題,形成有力震懾,取得階段性成效。現將五起典型案例通報如下:
達茂旗西河鄉什拉文格村原黨支部書記白永峰利用職務之便虛報冒領國家補貼款問題。2013年至2015年,白永峰以其父親的名義申報領取了三筆民政救災救濟款共計4500元;2010年至2016年,白永峰在擔任達茂旗西河鄉什拉文格村黨支部書記期間,虛報、冒領多項國家補貼款共計人民幣43668.19元。達茂旗紀委給予白永峰開除黨籍處分,并收繳全部違紀所得。
土右旗雙龍鎮繁峙營村原黨支部書記王進德違規挪用救助資金問題。2014年,土右旗雙龍鎮部分土地受冰雹災害,土右旗政府要求各村上報受災情況及受災人名單,擬發放自然災害生活救助資金。時任繁峙營村黨支部書記兼村委會主任王進德未按照要求如實上報,而是隨意上報了17戶農戶,并以召開村兩委會議的形式,決定將旗財政局發放的23700元救災款抵頂全村自來水費22750元、村委會所欠煤款300元及給一戶貧困戶發放650元。土右旗紀委給予王進德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包頭市工商聯非公企業黨建辦公室副主任劉力瑋,固陽縣興順西鎮黨委委員、組織委員、統戰委員馬永春在扶貧項目實施過程中履職不力問題。2016年至2017年,固陽縣興順西鎮政府為扶持農戶脫貧,決定在3個村實施一體化雞舍豬舍項目建設。劉力瑋作為時任興順西鎮分管扶貧工作的副鎮長,同時是該項目具體負責人,在項目實施過程中,沒有認真履行職責,致使項目在實施過程中存在工程施工手續不完備、未向社會公開詢價和政府補貼政策未向農戶進行公示等問題。馬永春負責項目的驗收、報賬工作,在工作開展過程中未按實際建設面積核定工程量計算補貼資金,造成實際補貼金額比應補貼金額多支付3.4萬元。包頭市紀委、固陽縣紀委分別給予劉力瑋、馬永春黨內警告處分。
東河區河東鎮壕賴溝村原支部書記趙小虎、村主任賀七斤挪用救災款問題。2011年6月,東河區河東鎮政府向壕賴溝村撥付2萬元救災專款,經壕賴溝村兩委會議研究決定,將該筆救災款用于支付村委會購買深井水泵款、電費及其他開支,且未對該筆救災款使用情況進行公示。趙小虎、賀七斤分別作為時任村黨支部書記、村主任,對于村委會挪用救災款負有領導責任。東河區紀委分別給予趙小虎、賀七斤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石拐區五當召鎮新曙光村委會原黨支部書記云鋼柱虛報扶貧專項資金問題。2015年,時任新曙光村委會黨支部書記云鋼柱,以包頭市新農博農民專業合作社肉牛養殖項目申請精準扶貧專項資金42萬元,按照使用要求,該資金用于棚圈建設和引進牛種發展養殖業。2015年8月,云鋼柱購買牛種共計報銷扶貧項目資金41.988萬元,經查證,云鋼柱實際購買牛種所需資金26.21萬元,虛報扶貧專項資金15.778萬元用于合作社經營,并且賬務處理均以白條入賬。石拐區紀委給予云鋼柱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發生在扶貧領域的腐敗和作風問題,嚴重損害基層群眾利益,破壞黨和政府形象,侵蝕黨的執政根基。廣大黨員干部特別是直接服務人民群眾的基層干部,既要以案為鑒,引以為戒,守住紀律和法律底線,又要依紀依法履職盡責,切實維護好群眾的切身利益。各級黨組織要認真履行全面從嚴治黨責任,在扶貧工作全過程、各環節抓緊抓實黨風廉政建設,加強對下派扶貧干部的管理,嚴格規范各項扶貧惠民資金使用和項目申報、驗收,做到真扶貧、扶真貧。全市各級紀檢監察機關要切實發揮好監督作用,推動各級黨委、政府履行好脫貧攻堅主體責任,督促扶貧等有關職能部門發揮專業優勢,履行監管職責;要進一步強化政治擔當,對扶貧領域腐敗和作風問題做到精準監督、精準查處、精準施治,全力推動扶貧領域作風改善,全線打通扶貧政策、項目、資金落實的“最后一公里”;要強化問責,凡是扶貧工作不務實、脫貧過程不扎實、脫貧結果不真實、發現問題不整改的,要及時問責,確保黨的好政策落到實處,為打贏脫貧攻堅戰提供堅強紀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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