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和浩特:校外培訓機構一次性收費不得超過5000元呼和浩特新聞
正北方網
/ / 2024-01-23 16:27
本網訊(草原全媒?網首席記者 王樹天)1月19日,呼和浩特市教育局發出《致全市校外培訓機構的一封信》,提醒全市校外培訓機構及相關從業人員,自覺規范校外培訓行為,切實保障學員和家長的合法權益。無證辦學的機構應立即停止違法違規行為,各級監管部門將持續加大依法查處力度,維護和諧教育生態。
信中提醒,應規范收取培訓費用。非學科類校外培訓機構不得一次性收取或以充值、次卡等形式變相收取時間跨度超過3個月或60課時的費用,一次性收取不得超過5000元的費用。校外培訓機構與培訓對象或其監護人簽訂培訓服務合同,應使用由教育部和市場監管總局聯合制定的《中小學生校外培訓服務合同(示范文本)》(2021年修訂版),并據實開具發票。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未成年人保護法》和國家“雙減”意見中有關規定:校外培訓機構不得占用國家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組織學科類培訓,寒假期間任何形式的學科類校外培訓都屬于違法違規行為。任何機構或個人不得以咨詢、文化傳播、住家教師、眾籌私教、國學素養、思維訓練等名義開展“一對一”“一對多”等隱形變異學科類培訓。
[責任編輯:孫麗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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